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廠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廠安全現狀評價 |
|||||
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廠 |
|||||
評價類別 |
安全現狀評價 |
行業類別 |
陸上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 |
|||
建設性質 |
/ |
項目地點 |
陜西省延安市和榆林市境內 |
|||
主要工藝 |
采油工藝、采氣工藝、油氣集輸工藝、注水工藝、污水處理工藝、汽車拉運工藝 |
|||||
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道化學、事故后果模擬分析 |
|||||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壓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觸電、井噴、其他傷害等 |
|||||
重大危險源 |
無 |
|||||
評價結論 |
第八采油廠所屬油田場站、設施各類警示標識齊全;生產場所按爆炸危險區域等級使用了防爆電氣設備;防雷防靜電裝置完善;在油氣可能散發的場所配備了可燃氣體報警器;各類壓力容器均配備安全閥,并經校驗合格;事故放空裝置安全可靠;儲罐安全附件齊全,設有防火堤;場站、設施消防系統及區域消防系統健全可靠,各類安全設備設施滿足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本評價認為長慶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廠的安全生產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楊巖 |
技術負責人 |
時亮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宋婷婷、于冬水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佟海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雅婷、宋偉、于冬水、陳全知、宋婷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宋偉、宋婷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徐建慶、沙啟躍、朱永忠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楊巖、陳全知、于冬水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現場資料收集、現場檢查及調研 |
|||||
現場勘查時間 |
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9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19年12月30日 |
|||
現場勘察照片 |
|